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4
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黑知规〔2018〕1号),按照《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培育工作的通知》(黑知发〔2020〕22号)的工作部署,经园区申报、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和我局评审,并对拟认定的试点园区名单进行公示等程序,现公布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名单(详见附件),试点工作周期为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
各试点园区要按照《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各项工作,力争圆满完成试点园区工作任务(签订试点园区计划任务书的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试点工作期间,试点园区应在每年年底前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当年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我局将会同园区所在地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试点园区进行工作指导和跟踪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0年12月11日
联 系 人:韩 嘉 王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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