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代办处关于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启用电子票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8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各专利代理机构,社会公众:
为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启用电子票据的公告》(第三九四号)要求,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哈尔滨代办处不再开具纸质收费票据,电子票据管理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当事人可通过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http://pjonline.cnipa.gov.cn/)及支付宝、微信的电子票夹小程序查询并下载电子票据。
哈尔滨代办处咨询电话:0451-51920501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哈尔滨代办处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