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请求优先审查手续及填表说明
日期:2023-03-27 09:31
来源: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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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人可以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以电子方式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网址:https://cponline.cnipa.gov.cn/
涉及专利复审、无效的优先审查请求不在此处提交。
二、优先审查所需材料:
(一)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
(二)相关证明文件;
(三)“提交人”非本案专利申请人或非本案代理机构的,需提交全体申请人提供的委托书;
(四)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有多个专利申请人的,需提交“全体申请人同意优先审查的声明”文件;
(五)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交身份证扫描件。
联系人:庞虹宇 联系电话:0451-519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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