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4年专利代理“双随机、一公开”联查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专利代理机构:
为持续规范专利代理行业秩序,促进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2024年省级统筹派发(含省本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黑双联发〔2024〕2号)总体部署,省知识产权局决定牵头发起2024年专利代理“双随机、一公开”联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8月20日至11月15日。
二、检查对象
依托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专利代理监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13号)要求的抽取数量,依据《黑龙江省2024年省级统筹派发(含省本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黑双联发〔2024〕2号)确定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名单见附件1)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同时结合检查对象提交的材料、网站等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登记备案等信息、其他政府部门共享的信息进行核实。
依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知识产权局委托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检查对象名单内属地专利代理机构予以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二)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的检查。
(三)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执业行为检查。
(四)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核查。
五、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通过系统归集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专利代理机构积极配合,根据检查需要提供检查所需材料,自觉接受询问调查,并如实说明情况。
(二)请各有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登录系统,接收检查任务,匹配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对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如有其他违法线索的,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单位通报相关信息。检查结果要及时录入系统。
(三)本次联查任务,省知识产权局为牵头发起部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配合部门。请各有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开展检查工作,严格把握检查标准,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8月20日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0451-8264296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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