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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顺利通过省政务常务会议审议

日期:2024-09-26 10:55 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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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下午,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此次审议通过,标志着省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制定《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加速,知识产权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在全国各地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地方立法之际,省委省政府决定制定一部符合本省实际、具有前瞻性的知识产权综合性地方法规省知识产权局作为起草部门,严格按照立法要求开展《条例》起草工作,邀请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提前介入指导,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实地开展调研,召开专家论证,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与相关部门反复沟通协商,集中推稿修改,草案日臻成熟。2024年4,《条例(草案送审稿)》提交省政府审查。省司法厅认真履行立法审查程序,坚持从合法性上把关、从合理性上研究、从操作性上把握,对《条例(草案送审稿)》进行了全面审查。2024年9月中旬,《条例(草案)》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条例(草案)》共6章53条,包括总则、创造与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法律责任和附则,内容全面、结构清晰。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第二章至第章分别就知识产权的创造与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第六章法律责任着重规定了公职人员责任、失信惩戒和从重处罚情形,第七章附则,规定了施行时间。《条例(草案)》突出新质生产力发展导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知识产权培育,“四新”知识产权保护,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等作出详细规定;以知识产权助力特色产业发展,将老字号、数字版权、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纳入《条例(草案)》,使知识产权成为打响龙江品牌、实现特色产业发展的强力支撑;规定专利声明制度,健全监管机制,提升科研项目专利产出质量和运用效益;强化知识产权申请阶段引导与监管,从源头降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构建现代化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将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与知识产权审判、行政执法监管、公共服务、公证服务深度融合,推动实现知识产权管理智能化与数字化。

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配合省人大做好《条例》后续立法工作,确保《条例》内容更加科学、合理、管用,切实服务我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加强《条例》的宣传和解读工作,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其内容和意义;强化《条例》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以《条例》出台为契机,持续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建设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推动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省知识产权局 政策法规处供稿

责任编辑:李奥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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