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和〈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的函》的要求,现将我局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局主管领导亲自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专班工作,明确相关处室责任分工,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任务。
二是不断强化全局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学习。2019年,我局职能增加为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工作,面对新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业务知识培训和学习。承办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期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培训班,我局干部职工和哈尔滨市县(区)知识产权局系统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举办全省13各市地县区知识产权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130多人接受了商标、专利、地理标志法律法规培训。我局通过周末论坛、网络学习等形式途径,不断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营造学法懂法、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氛围。局领导班子坚持会前学法。
三是不断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我局积极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包括涉及财政资金使用、人员调整变化等重大事项,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邀请驻省科技厅纪检组人员参加,对重大决策经过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年初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管理制度汇编》,对党务、政务工作建章立制,进行规范;对行政业务、财务、事务等工作制定流程,明确程序和办法。探索研究内部权力监督和行政责任追责制度。
四是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接受社会公众对我局行政行为的监督。我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运行机制,2019年在省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五线归一”管理的大趋势下,仍保证在“12315”热线电话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有人值守和受理,在我局网站设立知识产权在线举报投诉专栏,接受社会公众对我局行政行为的监督。我局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制定我局应诉制度,2019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仅1件行政诉讼案件,以撤诉结案。
二、梳理明确权责,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一是进一步梳理我局职能,明确权责。认真贯彻落实我省行政许可“一法一例”相关工作,对我局行政权力进行了梳理。在2016年省行政权力审核工作小组确定我局无行政许可权的基础上,针对增加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职能,结合全省“互联网+监管”工作,对权力清单再次进行了梳理。遵循“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的原则,在做好认领国家下放权责和下放市地权责对接工作基础上,我局行政权力最终确定为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三类行政权力,仍不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权力。我局根据行政处罚工作需要,规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责任及责任追究。
二是开展专利代理中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事项和相关流程再造工作。制定知识产权局系统省市两级权力标准目录,做到各市地知识产权局权力清单标准统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起草制定专利代理执法检查法律文书,按照我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我省10家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
三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我省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我局公共服务项目目录和相应工作指南。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认定,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加强合法性和竞争性审核,2019年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坚持按照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备案,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和解读。
三、加强业务指导,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印发《2019年度全省知识产权系统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展会知识产权执法、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涉外商标、专利侵权等五个方面为重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署,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工作方案》,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截至10月底,全系统共查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157件,罚款113.64万元。
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业务指导。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选报2018年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组织建立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和专利保护重点联系企业名录。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有关工作,完成国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考核。完成国知局2018年专利行政执法维权绩效考核。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参加联合工作组对全省13个市(地)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推进。我局带队的第五工作组,对鹤岗市、黑河市辖区内18户超市、饭店等市场主体,1个批发市场,1个农村大集进行了实地检查。
三是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及区域商标品牌培育保护工作的通知》,将我省79件特色产品及区域品牌纳入地理标志等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名录。制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初审工作规范,对9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申请和179家企业使用12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请进行初审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批准。目前已有71家企业申请使用五常大米、延寿大米、克东天然苏打水、海伦大豆、海伦大米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公布。将“佳木斯大米”“饶河黑蜂蜜”“太保胡萝卜”等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推荐国知局纳入第二批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协定产品。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抽查地理标志使用企业36户,检查走访各类经营主体290余户,对3家地理标志使用过程中标识不规范予以纠正,指导各类经营主体正确使用地理标志65户次。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五常大米”有关舆情调查处置的函》(国知办函保字〔2019〕6号)要求,派人员赴五常市专题调研了解情况,对“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四是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工作,进驻第六届中俄博览会暨第三十届哈洽会,设立工作站,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和维权援助服务。对齐齐哈尔市体育局拟申请的集体商标在商标显著性上给予专业指导,对“龙江和牛”商标申请无效宣告案件予以加急审理并派专人赴京协调。按照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五线合一、一号对外”的要求,完成“12330”热线合并工作。在2018年度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绩效考核工作中,省级中心排名第10,总排名第24。积极筹建中国(黑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函批准建立中国(黑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四、开展普法培训,加强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一是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借助国家知识产权局7月22日-26日在哈尔滨市举办2019年第三期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培训班的契机,专门为哈尔滨市知识产权局对接到该培训班,使哈尔滨市县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作人员50余人参加培训。组织我局政策法规处人员专门赴伊春市、大庆市为地市局宣讲专利假冒和专利标识不规范、专利侵权行政裁决等法律法规,对市(地)县(区)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建设。与省市场监管局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发挥我局对商标、专利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的作用,积极与省市场监管局协调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建立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调机制,成立了2个小组,我局由主管副局长牵头带队作为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的责任人之一,派出5名同志加入小组作为成员,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三是组织全省知识产权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发挥我局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作用,利用平台资源,为我局、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门设置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训课程,使各市(地)县(区)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普遍都能够参加网上远程教育培训;同时,组织出题和考试,确保知识产权局系统行政执法专业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工作完成。组织市(地)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专利行政执法培训班,提高全省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四是积极落实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按照省司法厅要求,梳理我局行政执法主体,报送我局自查报告、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联络员。报送我局行政裁决事项梳理情况。与省司法厅、省委宣传部、省政法委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黑龙江省人民调解“七进”工作方案》,并发给市(地)知识产权局。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需要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全省党政机构共保留了9家副厅级单位,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是其中之一。省知识产权局是独立党组,按照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始运转,实现了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的集中统一管理。按照“三定方案”,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的综合行政执法统一归口省市场监管局的综合行政执法,需要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沟通协调,需要加强省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的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二是需要加强市县级商标、专利的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此次机构改革,全省13个市(地)均在市场监管局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知识产权局系统得到加强,知识产权队伍延伸到了县级,改变了过去知识产权工作仅停留市地级的现象。目前,各市县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存在不均衡现象,有的只有1个知识产权科室,有的设置3个科室。在县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基本上是原广告商标股,存在没有明确知识产权股的现象,县级市场监管局还没有挂知识产权局牌子。需要加强市级知识产权局机构、人员建设,需要加强县级商标、专利的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组织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战略贯彻实施,协调相关单位承接落实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侵权判定标准》和《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指南》,加强商标侵权、假冒专利行政执法业务指导。落实商标、专利联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商标、专利、地理标志执法保护工作力度,形成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工作合力。
(三)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开展,落实知识产权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建立知识产权服务自贸区工作机制。设立涵盖专利、商标、保护中心等业务工作的知识产权服务窗口,服务自贸易区建设。
(四)加快推进中国(黑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中国(黑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作用,结合全省重点产业领域及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选取我省优势产业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及预警分析工作,力争形成分析研究报告供相关部门参考。利用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开展国内外专利信息检索分析,制作专利信息数据包服务,打造重点产业和项目专利分析评议与预警范例。
(五)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力度。邀请国家局主要领导来我省调研,为我省作知识产权专题报告。充分利用好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等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六进”活动,加强知识产权远程教育推广工作,推动高校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并加强相互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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