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部署,省知识产权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推进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综合立法工作,《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纳入立法预备项目,目前已完成草案初稿。制定印发《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并报省依法治省委员会备案。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出台《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试行)》。全面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制定年度计划,实施年度监测,统筹推进《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黑龙江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实施。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照63项重要政策措施和龙江特色举措,统筹推进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积极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设立公职律师,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等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认定,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2022年我局出台的3个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及时备案。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公平竞争审查流程,重新修改公平竞争审查表。按照“特定机构统一审”模式,进一步强化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以及招投标等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调整并制定了我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并完成了官网公示和向省司法厅报送备案工作。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按照我局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制度,建立了执法人员和被抽查主体名录库,并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局网站上将“双公示”目录、执法人员名录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公布。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系统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系统”“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及时上传更新相关文书和执法结果,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法制审核机构负责对重大执法决定提出法制审核意见,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法制审核程序。
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局、哈尔滨海关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执法协作。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领域专利权保护专项行动,将343家企业纳入重点领域专利权保护名录。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实维权援助专家库。制定实施《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手册》,加强对各市(地)维权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全省今年新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17个,实现13个市(地)全覆盖。印发《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工作方案》《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引》,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抽查检查,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持续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清理清查工作,对我省10家专利代理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四)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按照我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公开我局公共服务项目目录和相应工作指南,及时将规范性文件在局网站进行公开和解读。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运行机制,在我局网站设立知识产权在线举报投诉专栏,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接受社会公众对我局行政行为的监督。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规定,制定并落实我局行政应诉制度。
升级完善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运营)平台,全国率先出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管理办法,建成运营市(地)公共服务节点13个,实现了市(地)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全覆盖。全国率先出台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系列规范,市(地)已建商标品牌指导站46个。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政务服务系统“应接尽接”,政务服务数据“应汇尽汇”。及时办理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并对网上提出的咨询、投诉及时进行处理。整合专利、商标受理窗口职能,推动窗口拓展业务受理范围,实现“最多跑一地”的目标。
(五)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贯彻落实国家“八五”普法规划,按照《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制定印发2022年度会前学法计划,各处室、保护中心负责人在局党组扩大会前进行讲法。做好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业务工作指南汇编工作,编制我局2022年知识产权业务知识题库,并组织开展我局业务知识考试。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广泛动员政府系统各部门、各市(地)知识产权局,面向创新主体、机关工作人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亮点纷呈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组织我局相关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参加司法厅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举办全省知识产权执法业务专题培训班,对各市(地)、县(区)商标专利行政执法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促进业务能力提高。面向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人员举办了全省城市园区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培训班。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支部(总支)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观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视频讲座,组织青年学习小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通过专题自学、参加普法活动、专题测试、普法专栏长效推进等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系列活动。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推进,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监控和处理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工作办法(试行)》、《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试行)》、听取党内法规执行情况报告。积极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认定,认真执行“三统一”制度,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以贯之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党建总体布局。抓好“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试行)》及《中共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关于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细化分解措施》,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本年度本部门不存在被投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面深入开展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思想与中心工作融合不足,机关法治化轨道进程还需进一步推进;二是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推进《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统筹推进《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黑龙江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实施。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专利代理机构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试点。发挥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专班牵头部门作用,全面提升我省市(地)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指标水平。三是加强对市(地)执法办案指导,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能力。加强知识产权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多层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培训。加快推进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全面融合,锻造一支政治坚定、担当作为、业务精湛、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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