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部署,省知识产权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持续推进我省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编制立法参考资料4册,组织征求了相关省直部门、各市(地)知识产权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以及高校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修改意见,开展省内调研2次,并完成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已申报2024年省政府正式立法项目。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黑龙江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印发《2023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和规划实施工作要点》,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统筹推进《纲要》和《规划》实施。压实压紧保护责任,牵头制定《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具有我省特色的市场主体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标准。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积极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依法依规进行审查。增加公职律师1名,充实法律顾问队伍,保证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我局出台的2个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及时公示备案。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特定机构统一审”模式,进一步强化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以及招投标等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我局共制发涉市场主体政策文件3个,均不包含妨碍统一市场、限制公平竞争内容。认真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2023年制发的《黑龙江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黑龙江省关于支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若干政策措施》均提交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办公室进行了会审。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管理,在局网站公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并向省司法厅完成备案。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宣贯工作,组织开展问卷调查一次。认真开展赋权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文件要求,将我局3项行政处罚事权下放至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绥芬河片区和黑河片区,完成了签订赋权委托协议、提供赋权配套文件、开展业务培训等工作,将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按照我局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制度,建立了执法人员和被抽查主体名录库,并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局网站上将“双公示”目录、执法人员名录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公布。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系统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系统”“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监管”等平台,及时上传更新相关文书和执法结果,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均经法制审核机构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实施专利行政保护效能提升计划,通过全程指导、指派技术调查官、委托组织专家鉴定和强化执法培训等措施,有效提升我省知识产权执法办案能力,集中快速处理群体性专利侵权纠纷。印发《2023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与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打击商标专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与省公安厅等联合组织开展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进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建立省、市两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梯队。组织开展2023年重点领域专利权保护专项行动,围绕支持加快构建“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组织各市(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整重点领域专利权保护动态清单。组织开展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检查。持续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整治工作,对我省11家专利代理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四)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按照我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公布《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政务诚信承诺书》,并公开我局权责清单、行政裁决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以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及时将规范性文件在局网站进行公开和解读,并动态调整《省知识产权局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情况统计表》,创新性增设“公平竞争审查文件”栏目,向社会公示我局通过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文件内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我局认真落实行政应诉制度,积极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旁听庭审和培训活动。
推进知识产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建设,7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切实做到“能进尽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整体设计,制定印发《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管理办法》,认定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6个,确定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全省骨干节点机构实现“1+13”布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推进计划(2023—2025年)》,围绕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供给均等化、领域多样化、支撑数字化、人才专业化等五大方面,细化17条任务目标,为全省重点产业发展和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牵头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推进专利快速预审工作,制定了《专利快速预审服务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主体管理办法》,规范代理机构和备案主体相关行为,制定并颁布实施了《专利预审服务规范》和《微生物领域发明专利撰写规范》两项地方标准,提升服务的标准化水平。
(五)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编制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定印发2023年度会前学法计划,各处室、保护中心负责人在局党组扩大会前进行讲法,全年共开展13期,并增加周例会会前学法活动。扎实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工作,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并在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系列活动中持续强化。落实各项专题普法工作任务,在局网站“普法专栏”刊载各类普法文章89篇。做好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业务工作指南汇编工作,编制我局2023年知识产权业务知识题库,并组织开展业务知识考试。
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活动。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为主题,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了2022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发布《2022年度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举办“2022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举办专利导航成果发布会、举办“2023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法治论坛”、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等一系列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知识产权法治氛围,为实现我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支部(总支)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推进,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两个规范性文件《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关于支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修改发布<黑龙江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的通知》,听取党内法规执行情况报告,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稿的完善方案。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以贯之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党建总体布局。抓好“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试行)》及《中共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关于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细化分解措施》,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本年度本部门不存在被投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面深入开展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和国内先进地区相比,知识产权政策制度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与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法治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不相适应之处,需要不断完善;二是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供给还需进一步优化;三是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储备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力推进《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统筹推进《纲要》和《规划》的贯彻落实,牵头推进《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我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项工作任务开展,主动对标国内知识产权发展先进地区,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制度体系。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深化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专利代理机构与商标代理机构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深入推进《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推进计划(2023—2025年)》,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政务服务办理流程,推进我省知识产权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专利侵权纠纷机制建设,加强对市(地)执法办案指导,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能力。加强知识产权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多层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培训。推进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全面融合,锻造一支政治坚定、担当作为、业务精湛、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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